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标志着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领域,正通过完善顶层设计与法律制度,系统性、深层次地推动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升级。
本次修订草案的出台,立足于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旨在应对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新型废物不断出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仍需加强等现实挑战。草案全面贯彻了绿色发展理念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是对2016年修订后的《固废法》的又一次重要完善与深化。
修订草案的核心亮点与重点方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源头减量与全程管控。草案进一步明确了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制度,要求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全生命周期中承担起相应的环境责任。特别强调了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推行产品绿色设计,从源头上遏制固体废物的不当产生。草案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覆盖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精细化、可追溯管理体系。
突出分类施策与重点攻坚。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生活垃圾问题,草案强化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刚性,明确了各级政府、单位、社区和居民个人的责任,旨在推动垃圾分类从“有法可依”走向“普遍践行”。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草案大幅提升了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法律责任,堵塞监管漏洞,严防环境风险。对新兴的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产生的包装废物,草案也提出了明确的减量与回收利用要求,体现了法律的前瞻性与针对性。
第三,健全配套制度与保障措施。草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防治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强化了经济手段的调节作用,完善了污水处理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以及相关税收、信贷、政府采购等激励与约束政策。在科技支撑方面,鼓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支持资源化利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第四,加大惩处力度与公众参与。修订草案显著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增设了按日连续处罚、拘留等处罚措施,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员的个人责任,极大地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草案专章规定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参与和监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权利,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治理格局。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体现。通过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专家学者、行业企业及公众的意见建议,将使法律条文更加契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为打赢净土保卫战、建设“无废城市”、实现美丽中国目标提供更为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完善,不仅是对单个环境要素保护的加强,更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一环。期待修订后的法律能够有效落地实施,引领我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步入法治化、系统化、高效化的新阶段,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